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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人纳税负担沉重 四十多年暴涨16倍

所属目录:加拿大新闻    发布时间:2006-04-30

  周三,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(The Fraser Institute)发布的“Tax Facts 14”报告显示,1961年以来,联邦政府赋税增涨了16倍,即平均每户家庭多交$26,792税。

  “Tax Facts 14”报告指出,如今的加拿大人每年在衣食住行方面的税务负担越来越重。1961年,每户家庭年均收入$5,000,缴税$1,675,赋税占总收入的33.5%。那时,一户家庭用于衣食住行的花费为$2,824/年。

  2005年,家庭年均收入$60,903,其中$28,467用于缴税,占总收入的46.7%。每户家庭的基本生活消费达$22,167/年。

  研究发现,现在的住房消费比四十多年前增长了10.06倍,食品消费增长4.81倍,服装花费上涨4.39倍。
 
  税务暴涨 个人所得税占涨幅最高

  税务涨幅如此之高,个人所得税的增加占比重最大,报告显示1961年至今每户家庭多交$26,792税,其中32%属个税增幅。其余68%的增税主要在退休金计划、失业保险及其它车税、地税等方面。

  “Tax Facts 14”报告还着重强调了加拿大贫富差距问题,2005年全国高收入家庭占30%,他们拥有全国60.3%的财富,其纳税占全国总税的66.3%;而另外30%的低收入家庭拥有的财富只占全国收入的7.8%,当然其所缴税务也只有全国总税的4.3%。

  合作撰写此份报告的高级经济学家Niels Veldhuis说:“加拿大的贫富差距在逐渐缩小,因为人们的收入逐年递增。研究发现,多数青年参加工作时薪资较低,属下层阶级,此后收入不断增加,到中年时期可以赶超中产阶级甚至打入高薪阶层,接近晚年时薪资开始递减。”

  加拿大税务制度“惩罚”收入递增者

  此外,“Tax Facts 14”报告还提到了一个奇怪的赋税现象,政府对收入涨幅较大的国民征收的税务更多。

  举例来说,1961年某人年收入$2,750,缴税$960,税务占收入的34.9%;接下来的44年,其收入逐年上涨,到2005年达到顶峰$122,657/年,这时他就要缴纳$62,278税,占总收入的50.8%。

  也就是说,此人自1961年~2005年收入增长了43.6倍,赋税竟增加了63.87倍。

来源:多伦多信息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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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加拿大人纳税负担沉重 四十多年暴涨16倍" was posted on Sunday, April 30th, 2006 at 6:43 pm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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