卑诗自由党政府将拨款4000万用来作为省内1万5000户贫困家庭的租房津贴。根据不同家庭的情况,津贴将会从一元至几百元不等。为了帮助贫困家庭的生活,省府承诺此项津贴补助将会给予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家庭。
根据卑诗省的住房现状,此项计划将适用于:家庭资产低于1万元,根据房东规定的租金,支付租金超过家庭收入的百分之三十。并在退税过程中如实填写金额。
由于政府资助的社会廉租房屋已有1万4000名住户在排队等待,这项政策同时也意味着将减轻政府的一定压力。
原房产开发商,现卑诗省林业厅长高利民(Rich Coleman)在昨天(2日)揭开了这项政策。高利民曾被省长金保尔授权负责社会廉租房屋。
政府有意刺激更多的个人开发商来建造更多的社会廉租房屋,不过此计划并不包含未来的发展计划。
对于此计划的发表,新民主党认为通过1年多的策划,此项政策对于加国住房传统模式来说无疑是一个新的挑战。不过,这也将会给贫困家庭另外一个机会,使他们不仅仅可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内,同时也可享受到居住在市场住房内。
不过新民主党党领詹嘉路(Carole James)也表示,自由党政府也不能忽略廉租屋在贫困家庭中的主要作用。同时,对于卑诗省的贫困家庭来说,他们也将发现,此项政策中有不完善的部分,而这些部分将给房产市场带来更多的挑战。
包括新民主党在内共同起草的文件指出,例如,本拿比一户5位成员的家庭,每月将支付900元作为租金,同时将会收到110元的政府补助金。另外温哥华一户3位成员的家庭,收入为1万元,并支付825元作为租金,将会得到287.51元津贴补助。
新民主党省议员关慧贞指出,4000万的津贴补助可以建造将近2000户的廉租屋。她同时也质疑为什么一些住户不能适用于这项补助。她表示,“根据这项漏洞百出的文件,其实并不能为真正解决现在无家可归的现象。”
根据此项政策,申请人须合乎以下条件:
1.申请人需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19岁的孩子。
2.申请人年收入低于2万元。
3.一部分或所有的年收入来自于雇主。
4.申请人资产低于1万元。
5.每年如实汇报收入税退税。
6.支付的租金高于收入的百分之30,或预支其拥有的构建房屋。
7.从申请日起已在卑诗省居住1年。
8.符合加国公民资格。
以下条件申请人将不符合:
1.居住在社会补助房屋中。
2.居住在与他人共同购买的房屋中或申请人为股东。
3.除出医疗服务计划,从卑诗省就业协助法案下领取资助。
4.拥有房屋但长期不居住。
5.不符合加国公民要求,或者通过私人资助居住在加国。
来源:环球华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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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加拿大卑诗省年收入低于2万家庭可获租房补助" was posted on Friday, October 20th, 2006 at 8:21 pm.